为推进我区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和民族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18号)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和民族班改革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为宗旨,深化民族预科教育教学改革,扩大高校民族班办学规模,不断增加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数量和提高质量,推动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达5000人,民族班在校生达5000人。民族预科教育办学模式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预科教育基地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科研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为我区普通高校培养和输送更多合格的少数民族大学新生。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办学体制机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继续完善民族预科教育“集中办学”模式,确定广西民族大学、百色学院为广西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两所院校集中办学的优势,形成合力聚强,共同促进我区民族预科教育科学发展。继续实行免费预科生和普通预科生两种招生形式,重点面向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同时面向其他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招生。适度扩大民族预科招生规模,从2016年起,招生人数每年按8%左右的比例递增,到2020年我区民族预科招生规模达到5000人。积极探索艺术、体育院校及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招收民族预科生形式,力争区内公办、民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均招收民族预科生。
高校民族班是指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科、专科(高职)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是为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一种特殊办学形式。本科院校和部分高职高专院校招收民族班,实行混合编班。逐步扩大民族班招生规模,从2016年起,每年高校民族班招生1250人,到2020年,高校民族班在校学生达5000人以上。
(二)加强预科教育基地办学能力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有计划地扩建民族预科的教学实训楼、学生宿舍公寓、教学实验室,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使各项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的评估标准,满足我区少数民族预科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逐步推进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满足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等需要的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到2020年,实现民族预科教育校园数字化、网络公共资源全覆盖。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按照“以补为先、打牢基础,以预为主、增强能力”的教学原则,加强预科教育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和教材建设等方面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层次、多规格、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促进课程体系的多样化、弹性化,为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促进教学方式方法革新,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和网络公共资源,增强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完善教育教学评估机制,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探索高等学校民族预科阶段结业会考制度,促进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的提高。
(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支持广西民族大学和百色学院加强民族预科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素质良好的民族预科教育师资队伍。引进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的力度,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鼓励教师钻研教学,开展教研活动、科学研究,提升专业能力和素养。到2020年,民族预科教育专任教师的数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进一步优化。
(五)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少数民族预科和民族班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和高校民族班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高校国家资助体系。在学校内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要做好预科生结业后转入本科学习相关工作,所有专业按比例提供给预科生选择就读,提高预科生就读理工类以及急需学科专业比例。招收有民族班学生的高等学校要对民族班学生造册建档,做好跟踪管理,用心用情关爱民族班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困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支持民族预科教育改革和发展。按本科生综合定额标准核拨基本办学经费,按实际在校生人数足额拨付民族预科免费补助经费。适时调整民族预科普通生收费标准。加强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对承担民族预科教育任务的院校,在经费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照顾。统筹安排经费支持预科教育基地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改革课程教学、培养培训教师等。要加强民族预科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二)落实师资保障政策。
根据民族预科教育发展规模和高校教师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民族预科教育教师,适当增加教师数量。优化教师年龄结构,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学历和学位层次。培养学校要整合师资力量,安排学校本专科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师承担预科生的教学任务,外聘学科专业教师到校上课。加大民族预科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改善教学、科研等工作条件,稳定民族预科教师队伍。在评定职称、安排进修访学时,在同等条件下要向民族预科教育的教师倾斜。
(三)强化科研支撑。
加强少数民族预科和高校民族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纳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设立专项课题予以重点支持。进一步完善民族预科教育的课程体系、评价体系,对预科生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和个人发展进行跟踪监测,不断改进预科教育方式和方法。加强民族预科的学科建设及课程研究,建设自治区级、校级重点课程。编写、出版民族预科教育系列教材,逐步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广西民族预科教育实际的教材体系。依托高校民族预科教育研究平台,整合专家资源,发挥研究、指导和咨询作用。
(四)加强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展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取得的成就。及时总结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和民族班办学的工作经验,宣传报道我区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宣传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和高校民族班办学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附件:1.广西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人数计划
2.广西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教学设备及专项购置经费计划
3.广西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教学业务专项经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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