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完成2020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分配,全年累计完成57098万元的资金分配任务。资金分配继续向54个贫困县、8个边境县及12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倾斜。
截至2019年底,广西仍有24万贫困人口未脱贫,660个贫困村未出列,8个贫困县未摘帽。8个未脱贫县全部为少数民族人口在30%以上的县,均地处石漠化片区,其中有6个自治县,特别是大化、都安、隆林、那坡4个极度贫困县中3个是自治县、1个边境县,贫困程度深度,脱贫难度大。为此,根据工作实际,在2020年资金安排时,广西民宗委继续将预脱贫摘帽县、边境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含县庆、乡庆)、人口较少民族等因素纳入政策性资金分配因素。扣除政策性因素投入资金后,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客观因素分配,按照少数民族人口数、贫困人口数及贫困村数进行测算分配。
从分配结果上来看,2020年第二批资金安排54个贫困县4798万元,占资金总量的74.68%。全年累计投入54个贫困县44123万元,占2020年资金总量的77.2%。对边境县(市、区)投入上,除将广西本级财政配套的3455万元全部投入边境县(市、区)外,中央资金全年累计安排边境县(市、区)9216万元,安排资金量达126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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