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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同意河池市大化弥陀寺新建大雄宝殿申请的批复

2022-02-18 10: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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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大化弥陀寺

你寺关于在寺内新建一座大雄宝殿的申请大化瑶族自治县局和河池市民宗委审核后已上报我委。经审核,我们认为,你寺新建建筑物条件具备,申报材料齐全,申报程序完备,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弥陀寺在寺内新建一座大雄宝殿。

大化瑶族自治县弥陀寺新建建筑物应以满足信教群众过正常宗教生活需要为目的,不能作为旅游项目来开发,严禁商业资本介入;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规划、土地、建筑、房产、消防等手续,自觉接受当地宗教事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境外宗教捐赠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大化瑶族自治县弥陀寺管委会负责新建项目的筹备、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并接受河池市佛教协会对弥陀寺新建项目筹建过程的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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