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桂办发〔2017〕14号)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桂协办发〔2018〕16号)精神,我委会同贵部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98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区宗教团体中的骨干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现将我委意见函告如下:
一、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积极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期广西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对全区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骨干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60人。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自治区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其他省(市、自治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广西各级宗教界骨干人士代表的政治素质、法治观念和工作能力,加强了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
选派和推进各教参加或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指导和支持广西佛教协会举办广西佛教讲经交流活动和佛教人士培训班;指导和支持广西道教协会举办广西道教人士培训班,指导广西道教协会制定广西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方案,做好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相关准备工作;指导和支持广西伊斯兰教协会举办阿訇诵读《古兰经》培训班和新编卧尔兹巡回演讲比赛;指导和支持广西天主教“两会一区”举办全区天主教爱国会骨干人员培训班;指导和支持广西基督教“两会”开展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巡回宣讲活动、举办基督教教职人员和义工培训班。选派五大宗教团体骨干人员参加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班。全面提高我区宗教团体中的骨干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做好“导”的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界骨干人才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积极推动各市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广泛发动全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
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每年举办“宗教慈善周”活动,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组织、推动全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倡议、推动宗教界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公益慈善活动。
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认真部署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国法与教规”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认真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在全区宗教界形成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开展全区宗教界代表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连续4年组织自治区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宗教界代表人士以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教育和积极带领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同心同德,共建和谐社会,主动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我委赞同该提案的建议,并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配合区直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自治区民宗委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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