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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第2018013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18-08-22 00:00     来源:办公室(信息处)     作者: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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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20180134号《关于加大百色市边境边民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办,我委会办。经研究,我委认为,百色市是一个集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大石山区、贫困地区、水库移民区“六位一体”的特殊区域,如果加大百色边境边民政策扶持力度,有利于促进百色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有助于百色边境地区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政协代表提出该项建议很好,如能实现,对百色边境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根据部门工作职责,我委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切实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2月26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因此,建议百色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精神,切实促进促进百色那坡县、靖西市等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巩固我区兴边富民行动成果。

二、建议百色市人民政府统筹整合资金向边境地区倾斜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中央和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中央和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别从2013年、2016年开始,根据因素法测算,将资金切块分配到县,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具体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因此,建议百色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好少数民族资金,并结合边境县(市)实际,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

 

 


自治区民宗委         

201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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