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18日 |
标 题: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对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232提案的答复意见 | |
发文字号:桂民宗函〔2020〕254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桂办发〔2007〕14号)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桂协办发〔2020〕9号)精神,我委会同贵部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232号提案(《关于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桂澳合作构建多元立体的爱国教育模式的提案》)。现将我委意见函告如下:
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近年来,自治区民宗委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过程,充分利用每年“壮族三月三”举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逢1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全社会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主旋律。会同有关部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旗工程”,积极参与少数民族等重点题材创作和审查,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推动少数民族村寨建设,支持引导各族人民群众共居共事共学共乐,大力弘扬和保护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八桂文化,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纪念馆、博物馆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纪念馆、博物馆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积极推荐李明瑞、韦拔群烈士纪念馆、百色起义纪念馆、广西民族博物馆、东兰革命烈士陵园、河池市东兰县壮乡英雄文化园、南宁市昆仑关战役旧址、广西民族大学博物馆等场馆给国家民委并评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使之成为承传记忆的重要载体。
我委赞同黄洁贞等委员利用广西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与澳门爱国爱澳社团合作并挂牌建立爱国实践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海外华人对中华文化的认识及认同等建议,并将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区直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自治区民宗委
2020年5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