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协提案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0年05月21日
标  题: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对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236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文字号:桂民宗函〔2020〕265号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对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236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0-05-25 16: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桂办发〔200714号)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桂协办发〔20209号)精神,我委会同贵办理自治区政协十次会议第20200236号提案(《关于推进民歌传承的保护和发展》)。现将我委意见函告如下:

广西民歌是壮人民千百年来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文化奇葩,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族人民素以爱唱善唱山歌闻名于世,广西也被誉为歌海山歌的故乡党的十九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推动我区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民族文化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体系。广西的民歌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区民族文化传承特别是民歌传承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亟须从制度层面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加强,应该予以大力支持。我委赞同该提案的建议,并将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区直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主要是:一是利用三月三等传统节日开展民歌活动,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的技艺、绝活、事迹等,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激发更多青年人参与民歌保护和传承。二是通过组织指导自治县、民族乡逢十周年县庆、乡庆以及各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支持和引导全区各地举办少数民族的传统节庆活动和民俗文化活动,宣传、展示、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民俗、民歌、技艺和体育等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营造全社会热爱和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良好氛围,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三是继续会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举办广西民歌会等弘扬民歌活动。

自治区民宗委          

2020521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