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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2-03-19 1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882241,联系人:王珊,电子邮箱:gxmwbgs@163.com )。
  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1年,我委进一步强化领导,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内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委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了组织,在领导调整分工和处室人员变动后,我委及时充实和调整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领导体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具体承办“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办公室落实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全年举办了1期信息员培训班,加强对全区民委系统“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了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基层和群众监督,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推进机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1年,我委根据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自治区民委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更新《自治区民委政务公开目录》,就区民委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了明确的安排,为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1年,我们依据工作职能,在重新对自治区民委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分类审核后,将《自治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同时,我们还根据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对《自治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其内容更加简洁,操作更加便捷,并将修改完善后的《目录》和《指南》及时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委充分利用办公楼一楼大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平时将有关民族政策、人事任免、财务使用情况等反复播放公示,及时将我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等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向干部职工和各族干部群众公开;为方便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委投入4万多元,重新制作了门户网站,单独设置了政务公开、民族政策、民委信息(要闻)等10多个栏目,刊载有关民族政策、民委政务公开方面的制度、办法、民族工作动态等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查阅、查询,了解民族事务动态,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同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我委加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1年12月31日前我委已完成了统一平台的基本架构工作,2012年1月1日起正式通过平台发布信息,至今共发布信息157条,每天都有信息更新,更加方便公众查询。此外,我委继续编印会议纪要、《民族工作要情》、《民族工作信息》,将我委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区直有关单位和各市民委、直属各单位报告或通报;设立了民委机关办事导视图、各处室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桌牌等,方便群众办事;对一些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会议、活动,采取媒体发布、发放资料等形式公开信息,委领导还经常利用上门走访、召开少数民族知名人士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
2011年,我委无此类重大项目。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动政府采购、土地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药品采购等信息公开、公布情况。
2011年,我委无此类建设。
  (三)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委无此类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1年,我们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1年,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网站、编发信息、要情等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共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2条。其中,概况类4条,民族团结类39条,民族研究类13条,民族经济类191条,民族文化类181条,民族教育类125条,人事管理类11条,政策法规类27条,工作动态类1988条,决策类15条。我委还利用信息专报、简报形式及时向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信息,一年来,共向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信息4010多条,共获采用668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2011年,我们按规定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上一年度政府信息报告或工作总结。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1年,我委对本委网站和局域网络进一步优化,对门户网站上十多个栏目的内容都进行了更新,特别是对网站上的“工作要闻”和“市县信息”栏目,基本上每个工作日均有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1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1年,我委没有制作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委无对公开的信息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三是对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方面的政府信息。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公开;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和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技术支持能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功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六是加强指导,进一步推进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七是大力营造有力于信息公开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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