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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3-12 00: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855002,联系人:张碧菲,电子邮箱:gxmwbgs@163.com )。
        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3年,我委进一步强化领导,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内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了组织,在领导调整分工和处室人员变动后,及时充实和调整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领导体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具体承办“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办公室落实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全年举办了1期信息员培训班,加强对全区民委系统“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了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基层和群众监督,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推进机关“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3年,我委继续按照《自治区民委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更新《自治区民委政务公开目录》,就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做出了明确的安排,为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3年,我委依据工作职能,重新对自治区民委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分类审核,并对《自治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同时,还根据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对《自治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其内容更加简洁,操作更加便捷,修改完善后的《目录》和《指南》已及时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委充分利用办公楼一楼大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平时将有关民族政策、人事任免、财务使用情况等反复播放公示,及时将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等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向干部职工和各族干部群众公开。为方便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委认真抓好门户网站维护和运作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使人民群众查阅、查询关注的问题更加方便。同时,我委按时更新和升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正式通过平台发布信息以来,我委在每个工作日都有信息更新,至今共发布信息561条。此外,我委继续编印会议纪要、《广西民族工作》,将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区直有关单位和各市民委、直属各单位报告或通报;设立了民委机关办事导视图、各处室工作流程、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点场所标识和工作人员工作牌等,方便群众办事;对一些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会议、活动,采取媒体发布、发放资料等形式公开信息,委领导还经常利用上门走访、召开少数民族知名人士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2013年,我委无此类重大项目。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动政府采购、土地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药品采购等信息公开、公布情况。2013年,我委无此类建设。
        (三)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我委无此类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3年,我委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3年,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网站、编发信息等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共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3条。其中,民族团结类46条,民族研究类27条,民族经济类226条,民族文化类231条,民族教育类86条,民族干部类31条,工作要闻类310条,市县新闻类1237条,其他类别信息199条。我委还利用信息专报、简报形式及时向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信息,一年来,共向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信息3317条,共获采用460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2013年,我委按规定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上一年度政府信息报告或工作总结。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3年,我委对本委网站进一步优化,对门户网站上19个栏目的内容都进行了更新,特别是对网站上的“工作要闻”和“市县信息”栏目,基本上每个工作日均有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3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3年,我委没有制作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委无对公开的信息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三是对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方面的政府信息。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和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四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技术支持能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功能,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更多的政府公开信息;五是加强指导,进一步推进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六是大力营造有力于信息公开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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