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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20 0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委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邮编:530022,联系人:张碧菲、徐进明,电话:0771-5890086/5842953,电子邮箱:gxmwbgs@163.com/ gxzjswj@163.com)。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6年,我委按照有关要求,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民委明确由办公室(信息处)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落实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宗教局明确由综合处具体承办各处协办,1名处级干部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基层和群众监督,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6年,民委继续按照《自治区民委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求,配套完善机关相关管理制度49项,其中涉及保密工作制度16项、网络管理制度5项,辅助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奠定基础。宗教局按照《自治区宗教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自治区宗教局定密工作制度》等制度,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促进我区宗教领域执法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平、公正、有效、透明,推进了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自治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自治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治区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自治区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简洁明了,操作方便快捷。2016年,根据社会公众需要,重新对民委和宗教局的政策类文件目录进行分类、筛选、审核,按规定在文件形成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民委充分利用办公楼一楼大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平时将有关民族政策、人事任免、财务使用情况、通知公告等反复播放公示,及时将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等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向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族干部群众公开。为方便各族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民委认真抓好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和运作工作,按需求变化和增设栏目设置,使政府门户网站更加丰富,使用更加便捷,操作性和指导性更强,使群众查阅、查询关注的问题更加方便。同时按时更新和升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正式通过平台发布信息以来,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信息更新,至今共发布信息1494条。此外,还设立了民委机关办事导视图、各处室工作流程、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点场所标识和工作人员工作牌等,方便群众办事。宗教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和门户网站,介绍工作职能职责、宗教政策、人事任免、财务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权利运行流程图等事项,并对行政执法进行公示。设立了自治区宗教局机关办事导视图、各处室工作流程、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点场所标识和工作人员工作牌等,方便群众办事。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2016年,我委无此类重大项目。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动政府采购、土地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药品采购等信息公开、公布情况。2016年,我委无此类建设。

(三)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我委无此类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委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门户网站、编发信息等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558条。1-11月份(上级部门年度数据截止时间),国家民委采用我区民委系统上报信息共275条,其中纸质刊物《民族工作简报》采用2条、《民委信息》采用34条、《民委要情》采用79条,国家民委网站采用160条。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民委信息87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民委信息工作已连续7年荣获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宗教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门户网站、编发信息等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0多条;向国家宗教局报送信息50条;编撰4期《广西宗教工作简讯》约7万多字,并向全区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发放。2016年,宗教信息工作在国家宗教局全国宗教工作系统的排名上,比2015年上升了4个名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委按规定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年度政府信息报告。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6年,我委对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对网站上所有栏目的内容都进行了更新,特别是对网站上的“工作要闻”和“市县信息”栏目,基本上每个工作日均有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6年,除机密及秘密文件以外,我委没有制作“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民委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兼设在自治区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即自治区民委办公楼二楼211办公室。该办公室设有明显标识,内配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广大人民群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工作。宗教局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设在自治区宗教局综合处,该处设有明显标识,内配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广大人民群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无对公开的信息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条例》学习贯彻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三是政策类文件公开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不够协调、规范。

(二)改进措施。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方面的政府信息。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条例》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和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四是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的技术支持能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功能,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更多的政府公开信息;五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发文管理,严格选填信息公开方式选项并说明理由,使年度制定的政策类文件应公开的尽公开,使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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