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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2-01 07:56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大数据局的有力指导下,自治区民宗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处室分工和时限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民族宗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化轨道。根据工作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委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855002,电子邮箱:gxmwbgs@163.com)。

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9年,自治区民宗委按照有关要求,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信息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宗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落实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处室设立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公开、报送和服务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委先后制定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制度、方案。通过完善机关相关管理制度46项,其中涉及保密工作制度18项、网络管理制度6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审批登记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辅助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简洁明了,操作方便快捷。2019年,继续推进民宗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依法确定公开事项。根据社会公众需要,进一步对民宗委的政策类文件目录进行分类、筛选、审核。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和编制民宗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和调整其中内容,更方便群众查询、检索。按照相关要求将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在民宗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强化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我委认真抓好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和运作工作,按时更新和升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9年4月,我委根据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将我委网站域名调整为http://mzw.gxzf.gov.cn,于6月完成全网IPv6技术改造,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标准要求,规范网站建设,设立专业维护团队,不断优化网站结构、功能与内容。

2.加强我委门户网站的安全建设,完善网站软硬件设施,并不定期开展安全自检和系统升级工作,加强服务器和后台登录密码管理,未发生被自治区通报的网站安全泄密事件和其他不良事件。

3.充分发挥好传统宣传手段。平时通过我委大型电子显示屏将有关民族宗教政策、人事任免、财务使用情况、通知公告等反复播放公示,及时将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等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向社会公众、各族干部群众以及宗教界人士公开。此外,还设立了民宗委机关办事导视图、各处室工作流程、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点场所标识和工作人员工作牌等,方便群众办事。

4.加大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进行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2019年,我委进一步运用新媒体手段,通过打造微信公众号“广西民宗委”,更快速地更新发布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审批登记流程,信息公开采取责任人签发制度。明确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操作规范和信息要点,对各处室信息公开数量进行指标量化,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无不良社会反映。

(六)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工作要点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事项,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满意度。

2.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民宗委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平台作用,按需求变化和增设栏目设置,使部门网站更加丰富,使用更加便捷,操作性和指导性更强,使群众查阅、查询关注的问题更加方便。网站共设置4大栏目和5个专题,包括工作要闻、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 、兴边富民行动、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工作委员会、民族职业学院筹设。民宗委网站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3170条,其中概况规划类信息2条、人事类信息4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 1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950条,财政类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1152条。全年共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4次,文稿534篇。

3.详细公开年度重点民族工作信息。围绕我委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开设、完善相关专题栏目。通过发布大量工作信息,全面、清晰、深入地向社会广泛公开民族宗教工作推进情况,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栏从全区各地备战情况到圆满完成参赛任务,全程发布各类信息86篇,向社会各界展示了广西各族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栏用126篇信息稿向各族群众系统介绍了各市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经验做法;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民族工作情况交流专栏用263篇信息稿向社会及时公布各委员单位落实民族工作情况;十三五广西推进兴边富民专栏通过92篇的信息稿向社会各界介绍我委联合全区各部门力量推进边境8县产业发展、脱贫攻坚、边贸政策、边境交流等全面工作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条例解读专栏,用32篇解读文章对条例中的条文进行逐一解读,用36篇信息稿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相关情况向公众介绍。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公开情况

在自治区民宗委门户网站公布《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关于“十三五”期间继续做好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及其解读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条文解读等信息10多条,使公众及时了解民族宗教工作最新政策。

(二)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1项(按最小颗粒度计,下同),并补充完善实施清单21项(包括有依据、条件、程序等要素),并对外公布。录入行政检查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并补充完善实施清单10项(包括有依据、条件、程序等要素),并对外公布。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上集中办理。我委2019年受理办结政务服务事项4件,均按要求对外公布。

(三)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主动公开情况

开展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进库上网”工作,录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库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18项(包括有依据、条件、程序等要素),并对外公布。我委没有行政强制事项。我委2019年没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的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的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均严格按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和格式在自治区民宗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六)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的公开情况

2019年,我委共承办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8件,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办结,并按照要求在自治区民宗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3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9

2396.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委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和互动,开设依申请公开网上功能,拓宽与公众的信息公开渠道,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官方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保障互动渠道,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回应公众诉求。2019年,通过网站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咨询问答15条,均依法及时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委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二是对本委内部及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公开范围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二是积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民族宗教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整合新媒体平台资源,丰富文字、表格、图形、视频等多样化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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