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我委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10月13日
意见反馈方式:邮箱:zcfgc@mzw.gxzf.gov.cn
电话:0771-5890169、5852249
传真:0771-588869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征集结果:(2023年10月14日08:00:00)
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就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民宗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公开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期间,收到公众意见1条,已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并体现在即将印发的正式稿件上。感谢公众对此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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