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宗委(局):
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我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四个行政裁量权基准。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
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
5.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系统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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