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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4-11-25 17: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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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宗委(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全区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服务政府决策、推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宗教健康传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市、县(市、区)民宗委(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

二、具体要求

(一)对申报人的具体要求

按《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1)及下列要求提交参评调研报告正文和相关证明材料:

1.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参评的调研报告须是本年度内完成的调研成果,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不列入参评范围。报告必须情况准确、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对策可行,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工作及宗教工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正文字数不超过10000字,字数在控制范围外的,在评分环节酌情扣减相应分数,严重超字数的将不予参评。

4.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5.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上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3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6.已有实际应用的,可提供证明材料。

7.涉密报告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二)对申报单位(部门)的具体要求

1.按要求填写《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出具申报单位(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2.按要求填写《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一览表》(附件3)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请各市将本级和所辖各县(市、区)参选调研报告汇总后一并报送。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参选调研报告由各处室、单位统一报送。申报单位(部门)须统一组织申报并统一加盖申报单位(部门)公章,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参与活动,同时请各市民宗委(局)发动各县(市、区)积极参与。自治区民宗委将从征集到的调研报告中择优汇编成册,给付一定的稿酬、资料费并发放获奖证书。

(二)本次征集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需将纸质材料统一寄送,以纸质版盖章材料的邮政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包括调研报告、申报表和实际应用情况证明材料(无实际应用情况的,该证明材料不需提交)。

1.纸质版材料使用WORD文档格式,A4纸打印。其中调研报告一式1份(调研报告实际应用情况证明材料只需1份),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

2.电子版材料应为每篇调研报告和相应的申报表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报告题目。发送邮箱地址 mzllzcyjs@mzw.gxzf.gov.cn(涉密的除外)。邮件名格式:XX市(处室、单位)2024年度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材料。

3.涉密调研报告需按保密规定要求寄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作者本人和申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竹映。

联系电话:0771-5589420、13877172616。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号办公楼201室,邮编:530028。


附件:1.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2.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3.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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